为预防和减少涉及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连日来,泉州鲤城、泉港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校园周边路段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家长、学生无证驾驶、超员载人、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好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警校协作 违法抄告
整治中,鲤城交警大队对辖区学校周边路段开展研判分析,紧盯学生群体交通违法行为多发、易发的重点路段、时段,组织警力加强整治,严查学生驾驶非法改装、超标电动车,无证驾驶、飙车“炸街”等违法行为。
民警在查处学生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还对违法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要求其签署交通安全承诺书。此外,鲤城交警同辖区学校建立“警校协作”机制,对学生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抄告抄送,联合学校共同开展交通安全监管及宣教工作。
严查整治 警示曝光
鲤城、泉港交警大队在校园周边路段,加强对家长、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道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超员载人等常见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并对近期查处的违法案例予以曝光。
泉港
违法地点:益海小学
违法行为:超员载人,乘员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泉港第二实验小学
违法行为:超员载人,乘员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玉湖中心小学
违法行为: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涂岭中心小学
违法行为:乘员未佩戴安全头盔
鲤城
违法地点:城雕环岛路段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城雕环岛路段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
违法地点:城雕环岛路段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交警提示
为了孩子的出行平安,希望学生、家长及社会公众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严禁学生驾驶6类车辆
1.严禁无证驾驶摩托车。
2.严禁驾驶非法改装电动车。
3.严禁驾驶超标电动车。
4.严禁骑行“死飞”自行车。
5.严禁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
6.严禁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
(二)严禁学生搭乘7类车辆
1.严禁搭乘超员摩托车。
2.严禁搭乘超员电动自行车。
3.严禁搭乘非法接送学生车辆。
4.严禁搭乘低速货车。
5.严禁搭乘拖拉机。
6.严禁搭乘超员车辆。
7.严禁搭乘三轮机动车。
(三)严禁学生实施3种危险行为
1.严禁未戴安全头盔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2.严禁在道路上嬉笑打闹。
3.严禁翻跨路中隔离护栏。
(四)严禁家长及社会公众实施4种违法行为
1.严禁将机动车交由无证学生驾驶。
2.严禁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员搭载学生。
3.严禁非法集中接送学生。
4.严禁驾驶低速货车、拖拉机、三轮机动车和无牌、报废、拼装等隐患车辆接送学生。
来源:泉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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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