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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2-095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东营昆宇电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以抵偿债 务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营昆宇新能源”)、东营昆宇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营昆宇电源”)、昆宇(东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昆宇(东营)股权投资”) 、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光宇电源”)签署了《关于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对珠海冠宇电池有限公司欠款的相关方协议》(以下简称“《代偿协议》”),约定东营昆宇新能源就其受让东营昆宇电源股权而应向哈光宇电源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合计 1.72亿元支付给公司,以抵销哈光宇电源应付公司相应金额的货款。同时将东营昆宇新能源持有的东营昆宇电源 1,000 万元注册资本质押给公司。受让东营昆宇电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以抵偿债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次日,公司与东营昆宇新能源、东营昆宇电源、昆宇(东营)股权投资(以下合称“各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同意按照东营昆宇电源总估值 380,000 万元将东营昆宇新能源持有的东营昆宇电源 1.2632%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转让给公司,以抵偿其《代偿协议》项下对公司的 4,800 万元未清偿债务。 交易具体内容及背景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及 2022 年 7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受让东营昆宇电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以抵偿债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和《关于受让东营昆宇电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以抵偿债务暨关联交易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补充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初衷是为确保东营昆宇新能源尽快清偿《代偿协议》项下未了结的债务。协议中明确约定各方应于协议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标的股权的交割,同时,约定由东营昆宇新能源等相关主体承担回购义务,即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东营昆宇新能源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应于以下二者孰早的时间:(a)《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 1 年内;(b)东营昆宇电源完成股份制改造之日前,以现金回购珠海冠宇持有的标的股权,回购价格计算公式如下: 回购价格=股权转让价款*(1+6%*T/365)-公司从东营昆宇电源已获得的股息及红利。 T 为《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日至公司收到全部回购价款之日期间的自然天数。 昆宇(东营)股权投资为上述回购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截至 2022 年 12 月,鉴于标的股权仍未完成交割,为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积极与其他各方进行沟通协商。最终,各方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意东营昆宇新能源向公司清偿《代偿协议》项下剩余 4,800 万元未了结债务,同时终止《股权转让协议》。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标的债务清偿 截至《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签署日,东营昆宇新能源于《代偿协议》项下对公司剩余应付未付的欠款债务金额为人民币 4,800 万元(以下简称“债务本金”)。 东营昆宇新能源将于《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签署日当日内向以公司名义开设的并由东营昆宇新能源指定人员参与共管的银行账户(以下简称“共管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4,800 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公式为:债务本金*(6%*T/365),T 为 2022 年 6 月 29 日(不含当日)至公司收到全部债务本金及利息之日(含当日)期间的自然天数,以下合称“标的债务”),用于偿还标的债务。公司特此确认,自公司指定银行账户收到共管账户支付的全部标的债务金额即 4,800 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之日起,东营昆宇新能源已经履行完毕标的债务的全部清偿义务,东营昆宇新能源在《代偿协议》项下对公司不存在任何未清偿债务及任何违约责任,东营昆宇新能源、东营昆宇电源及昆宇(东营)股权投资对公司均不存在任何未了结的债务和责任。 (二)股权质押解除及《股权转让协议》终止月 7 日配合东营昆宇新能源完成了质押股权的解除质押手续,公司于共管账户收到全部标的债务金额即 4,800 万元及相应利息后无需再配合东营昆宇新能源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亦不得再对质押股权主张任何权利。各方进一步确认,各方均认可公司已于 2022 年 12 月 7 日配合东营昆宇新能源完成质押股权的解除质押手续,并对此不存在任何异议、纠纷或潜在纠纷。东营昆宇新能源特此承诺,于共管账户收到全部标的债务的当日或次一工作日内,东营昆宇新能源将保证其指定人员配合公司将共管账户内全部款项转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在合理期限内配合公司解除其对共管账户的共管权限。让协议》的约定完成任何股权转让交割,公司尚未取得标的股权的全部及任何所有权、未成为东营昆宇电源的股东,且自东营昆宇新能源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将共管账户内全部标的债务金额即 4,800 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转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起,《股权转让协议》自动终止失效,各方无需履行《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亦不再享有《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且公司、东营昆宇新能源、东营昆宇电源及昆宇(东营)股权投资就《股权转让协议》的履行及终止等均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 四、其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上述 4,800 万元本金及相应 139.66 万元利息。 本次东营昆宇新能源向公司清偿《代偿协议》项下剩余 4,800 万元未了结债务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具体情况尚待审计机构确认。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